职称可评可考。一般而言,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,可以直接评定职称,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,政府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,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。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,又想获得职称,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。所以说,职称可评可考,考评效力同等,全国各地通用。
申报阶段: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评审的意向,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。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,并对其政治表现、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,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上报主管部门。
评审答辩: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计划安排,对申报人进行面试或答辩考核。部分地区会要求参评人员参加答辩,通过参评人员对个人履历、业绩成果、学术成果方面相关表述进行综合打分。
1、评审流程
(1)水平能力测试: 申报人需首先参加水平能力测试,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。
(2)材料申报: 申报人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申报材料,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。
(3)材料审核: 各级人社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。
(4)专家评审: 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重点考察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、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。
(5)结果公示: 评审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6)证书发放: 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将获得电子版职称证书,可在湖北政务网查询和下载。